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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施工建筑噪音污染怎么办

2022-07-26 20:13:25大气治理1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看,你可以拨打你所在地环保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要求损害赔偿的,可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你也可以就噪声污染危害直接向法院起诉。

市政施工如何控制扬尘污染?

1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档,市区2.5M,郊区1.8M
2脚手架挂围幕,并定期清洗
3运输过程中要封闭覆盖
4堆放物料场地及进出口地面硬化处理
5、4级风以上禁止填土作业
6、作业区内扬尘控制在土方控制在1.5m以内,作业区外不得有扬尘。
7、清土作业 ,及进转运,清运。

修改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出台。



国务院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六条第二款。

二、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

三、删去第八条第二款。

四、将第九条、第十条合并,作为第九条,修改为:“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五、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删去该条中的“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七、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删去第十三条。
九、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十、删去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十一、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十二、删去第二十二条。
十三、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
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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