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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这样的气候在阳台上可以种月季吗?

2022-07-22 12:27:35大气治理1

月季花适应性强,耐寒耐旱,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排水良好而避风的环境。对土壤要求不严,但以富含有机质、排水良好的微带酸性沙壤土最好。一般气温在22--25℃最为适宜,夏季高温对开花不利,盛夏需适当遮阳,过多强光直射又对花蕾发育不利,花瓣易焦枯。多数品种最适温度白昼15~26℃夜间10~15℃。较耐寒,冬季气温低于5℃即进入休眠。如夏季高温持续30℃以上,则多数品种开花减少,品质降低,进入半休状态。一般品种可耐-15℃低温。空气相对湿度宜75%~80%,但稍干、稍湿也可。

包头属半干旱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8.5℃,适合养殖月季,在阳台露天养殖应注意不要在阳光下暴晒,冬季适当保暖。

包头市实施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地控制大气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包头市环境综合整治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向大气排放氟化物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氟单位)。第三条 对向大气排放氟化物的单位,实行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总量控制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统一监督管理。其他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第五条 对在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实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许可证的发放第六条 排氟单位必须按要求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氟申报登记,据实填写《大气氟化物排放登记表》和《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申请表》。第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包头地区氟化物大气质量标准(试行)》和《包头地区大气氟化物排放标准》,确定本市排放大气氟化物的控制指标,核定各排氟单位分配指标。

  对不超出排放标准的排氟单位,颁发《大气氟化物排放正式许可证》(以下简称正式许可证);对超出排放标准的排氟单位,颁发《大气氟化物排放临时许可证》(以下简称临时许可证),并在临时许可证中规定限期削减的指标。第八条 正式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临时许可证有效期一年。持证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换证。第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排氟单位填报的《大气氟化物排放登记表》、《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串请表》进行审核,并发放《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大气氟化物排放量,要控制在该地区总量指标内,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没有总量指标的,必须事先取得。

  建设项目在试产前两个月内要按第六、九条规定,进行排氟申报登记,领取《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第十一条 排氟单位因产品、工艺、在辅材料、燃料等原因引起排氟量显著变化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持有《大气氛化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氟单位,不免除其缴纳排污费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 排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规定的限度排放大气氟化物,排放大气氟化物不得超过限定指标。第十四条 排氟单位必须按季度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排氟情况。第十五条 持有临时许可证的排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排氟削减指标。

  经削减达到排放标准的,可以申请办理正式许可证。第十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领证单位排氟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抽测或现场检查。排氟单位应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测试条件和资料。第十七条 排氟单位违反《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规定,超量排放大气氟化物,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中止、吊销其《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

  被中止《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氟单位,在期限内达到规定的要求,可以向作出中止决定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恢复《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

  被吊销《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氟单位,必须重新申请办证手续。第十八条 大气氟化物排放指标在有利于区域环境总量控制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排氟单位之间互相调剂,但必须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章 罚则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逾期未申报登记或谎报有关事项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拒报或谎报期间,追缴1-2倍排污费。

  (二)逾期不提出申请,拒领《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或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及被中止、吊销,尚未恢复,无证排放大气氟化物,对未超过排放标准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超过排放标准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超标部分加倍收缴排污费,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拒报、谎报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执行期间排氟情况,拒绝、阻挠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核查、监测,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情况资料,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超出《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规定指标排放大气氟化物或逾期未完成削减指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超排部门加倍收缴排污费,直至达到核定指标为止。

  (五)建设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投产排氟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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