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分管什么工作?
(一)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政策性规范文件,组织编制实施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牵头监督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四)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制定、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建设和资金计划。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六)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工作。
(七)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
(十)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的建筑方案(含总平面图)审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管理。依法核发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十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建设工程方案审定工作中;负责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参与军民融合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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