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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应该如何申请,去哪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谢谢!

2022-05-18 21:28:26大气治理1

一、运营资质的来源《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是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维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法规,2011年12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二、申请审批【申请条件】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或者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具有规定数量、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以及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三)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条件规定的其他要求。三、提交材料【提交材料】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本单位登记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二)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三)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现场操作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四)实验室或者检验场所及其检测能力的证明;(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有关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营合同期间设施运行监测报告;(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资质的,可以不提交前款第(七)项规定的材料。四、甲级审批流程【甲级资质审批程序】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的审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从严审批。五、乙级、临时资质审批程序【乙级、临时资质审批程序】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的审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或者临时资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颁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或者临时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一、江苏环保工程资质办理等级分为:一级环保、二级,环保、三级环保资质

聚焦江苏省环保资质办理内容分享

二、江苏环保设计资质办理等级分为:甲级环保设计、乙级环保设计资质(具体细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资质、无论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污染修复工程设计资质等)

三、江苏省各个地区的环保资质在办理的时候,想主管部分递交相应的申办材料,等待审核、公示、打证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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