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治理的五大区域
三、“十二五”期间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布局 (一)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布局思路 按照我区生态建设指导思想,在“十一五”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和地形地貌划分,构建以“两线七区”为主体的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布局。“两线”:大兴安岭生态防线。加强天然林保护,禁止非保护性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保护野生动物,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林草产业。阴山北麓生态防线积极退耕退牧还草,治理土地沙化盐碱化。 “七区”:呼伦贝尔草原沙地防治区、乌珠穆沁典型草原保护区以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划区轮牧,禁止开垦、樵采和超载放牧等为重点,防治草场退化沙化。科尔沁沙地防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防治区以恢复沙地草场生态环境为重点,严格实施以草定畜,增强防风固沙功能。毛乌素-库布齐沙漠化防治区、阿拉善沙漠化防治区,加强综合治理,保护和恢复天然植被,防止沙丘活化和沙漠化面积扩大。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重点加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盐碱化治理。 (二)区域划分及综合治理建设内容 1.草原、沙地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大兴安岭以西阴山以北的草原牧区、西鄂尔多斯草原牧区和四大沙地及四大沙漠边缘地区;以呼伦贝尔草原沙地防治区、乌珠穆沁典型草原保护区、科尔沁沙地防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防治区、毛乌素-库布齐沙漠化防治区、阿拉善沙漠化防治区为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区。 草原牧区以保护和改善天然草原生态为核心,坚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进一步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实现草原退化沙化趋势有效缓解并向良性循环发展。坚持以草定畜、草畜平衡,采取退牧还草、长期禁牧、阶段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建立草原保护区、建设农区半农半牧区人工草地、转移超过环境承载力的人口等措施,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大力发展草产业,扩大人工草地和饲料地面积。加强草原监理、监测及科技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草原监理队伍建设,健全草原监督管理体系。 沙地及沙漠边缘地区以防沙治沙为重点,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科学管理等手段。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综 合治理的方针,实施退耕还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人工造林、围栏封育、舍饲休牧、划区轮牧等生态建设项目。加大生态移民力度,积极发展沙产业和林草产业,实现绿富同兴。在浑善达克沙地建设沙地榆基地,在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建设樟子松基地,在毛乌素沙地建设樟子松基地。在腾格里、巴丹吉林、乌兰布和、巴音温都尔、库布齐沙漠边缘条件适宜的地区采取围栏封育、飞播造林、人工造林、封沙育林等措施,其它地区主要通过封沙育林(草),复壮更新严重退化的天然林草植被,提高防风固沙功能,遏制沙漠化土地进一步扩展,降低沙尘暴发生频率。 2.林灌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该区域包括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北麓等主要山地;以大兴安岭生态防线、阴山山脉、贺兰山北麓等为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区。 依托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实施以生态建设、产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公益林补偿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林区生态移民、林场撤并、“以煤代木”、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国有林场资源,实现效益增加和职工致富双赢。结合天保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林下采集业和林产品加工业。在城镇周边、主要铁路和公路两侧以及机场周边,大力营造防护林、护路林。 3.低山丘陵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大兴安岭东南麓、鄂尔多斯高原东北部、阴山南麓、西辽河上游等水土流失较重的地区;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西辽河上游等为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区。 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良好区域和生态修复区的保护,努力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重点,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加强和规范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与管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抓好重点小流域治理、淤地坝修建、禁垦、退耕还林还草、封育保护、禁牧轮牧、水土保持林栽植为主的生态修复工作,促进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大力推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黄土高原地区着力抓好淤地坝系建设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切实减少入黄泥沙。东北黑土区主要采取梯田、水 土保持林、经济林、沟道治理、生态修复、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治理措施。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努力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支撑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水保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新突破。 4.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松辽平原、大兴安岭中段、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等。 以平原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更新改造为重点,提高生态工程综合效益,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整合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农业开发、水利工程、林业建设等工程项目,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林网配套建设。在农田主干道、机耕路上营造宽林带、大网格的高标准防护林,利用毛渠以育代造和发展渠道堰道果树,逐步提高农田林网化和平原绿化建设水平。对陡坡耕地和严重风蚀沙化耕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防护用材兼用林和经济林等。积极引进优良速生品种,通过科学造林、集约经营,建设不同类型的速生丰产用材示范基地,引导全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快改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生态农业和农牧业。 5.湿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综合治理区 该区域包括以额尔古纳河流域、嫩江流域、西辽河流域以河流、湖泊和沼泽为主的东北湿地区,以及黄河上中游河流及沿岸湿地和西部盐沼湿地。 加强湿地保护。建立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加强已建各类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分级管理,整体推进,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大湿地恢复力度。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工程,引用河流汛期槽蓄洪水、凌汛期凌汛水及农业灌溉间隙水等湿地,恢复和扩大湿地水域面积,增加湿地调蓄水资源和抗旱能力。实施湿地污染治理工程,按照浊清分治原则,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过处理后,就近排放到湿地区,利用湿地生态系统净化水体,为工农业提供可利用再生水。实施退耕还滩、退耕还湖、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工程,增加植被盖度,恢复湿地水域面积,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维持湿地生物多样性。 各类自然保护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限制各类开发活动,保持区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障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开展全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动态数据库,构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持续利用信息共享平台。保护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对特别受威胁的生物物种实施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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