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保留京津冀大气污染什么意思?
不再保留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意味着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将不再发挥作用。
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要加快建立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强区域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协同合作。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三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也日益完善。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入“深水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大气污染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另一方面,随着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排放量增加,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增大。
所以,需要加强区域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区域环境治理能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要继续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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