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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处罚标准?

2024-02-23 19:11:53大气治理1

一、大气污染处罚标准?

以下是我的回答,大气污染处罚标准主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具体如下: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规定。

二、目前被广泛使用的治理大气污染的方法有哪些?

控制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根本措施,而治理途径是多方面的。

1、工业合理布局,以方便于污染物的扩散和工厂之间互相利用废气,减少废气排放量。

2、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排放方式。这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力措施。

3、改变燃料构成。如城市工业和民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的发展,低硫燃料和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等)的采用。要推行采煤,以除去煤中大部分硫(主要是硫铁矿硫)。

4、减少汽车废气排放。主要是改时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油的燃烧质量,加强交通管理。

5、工业装置排放的有毒气体,要从工艺改革和回收利用方面予以控制。

6、烟囱除尘。烟气中二氧化硫控制技术分干法(以固体粉未或颗粒为吸收剂)和湿法(以液体为吸收剂)两大类。

三、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什么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治理?

一,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如工厂上脱硫工艺,减少粉尘排放等等;

二,采取集中供热等措施,节约能源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多植树造林,改善下垫面,减少风吹尘;

四,鼓励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浪费的同时减少温室气体等的排放;

五,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在特定的天气条件下污染物会输送到其周边。

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意义?

1、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天空没有蓝天白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无从谈起。必须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个突破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是解决民生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

不损害群众健康的、优美宜居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逐步改善空气质量,让人们看到希望,才能取信于民。

3、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有力抓手。

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这是造成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

4、《大气十条》是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

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可以协同控制和减少多污染物的排放量,更好地彰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有利于我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占据主动。

扩展资料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严控渣土车撒漏扬尘

为了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的管理力度,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强运前审批管理,组织运输源头属地支队对参与运输的车辆、驾驶人进行运前检查,杜绝带病车上路。同时,围绕施工项目周边道路及渣土运输较为集中的道路、时段,每周开展一次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对存在渣土撒漏、违规运输等行为的,详细记录,制作笔录,形成台账。

2、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

办理各类车务手续时,进一步强化车辆查验环节,严格比对车辆环保标准信息,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转入业务;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老旧机动车淘汰相关工作;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识。

3、严格落实重污染车辆限行措施

继续实施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禁止未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装置的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通行、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除外)通行,以及禁止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通行等限行措施。

五、2021年中国大气污染整治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目标

在实施范围上,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主要目标是,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根据测算,攻坚区域内相关城市2021-2022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0%,重污染天数平均每个城市减少2.0天。

第二部分是具体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钢铁行业去产量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相关城市制定钢铁错峰生产方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对钢铁压产量和错峰生产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采暖季前,各地共完成散煤替代348万户。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加强气源电源等能源供应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采用低效治理工艺的锅炉、炉窑进行升级治理。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推进重点场所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淘汰更新及新能源化,开展打击非标油专项行动。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沿海港口矿石疏港“公转铁”,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编制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直辖市、省会城市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格落实地方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严格降尘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及铁路沿线防尘网整治。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细化分解目标,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调度机制。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电价政策。中央财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适当给予清洁取暖运营支持,清洁取暖补贴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

三是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移动源监测体系。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四是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各地组建专门队伍,做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加强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障、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等专项帮扶。

五是强化考核督察。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六、大气污染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标准控制;坚持源头治理;强化联防联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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