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一、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8月30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9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三部实体法,也是我市首部综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条例的制定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启动立法程序阶段(2017年3月-9月),二是形成条例草案阶段(2017年9月-12月),三是审议通过阶段(2018年1月-8月)。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关注,是一部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法规。条例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对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将在聊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立法的必要性
《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通过立法制度设计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了2017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条例》非常必要。
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最突出的环境问题。细颗粒物是我市环境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次之。近年来,聊城市城区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 、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逐年下降。据统计,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2天,同比增加6天,蓝天白云天数219天,同比增加45天,大气污染状况逐步改善。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域还存在监管盲区;二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控制措施不明确;四是大气污染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重污染天气不采取减排措施、冬季不执行错峰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完善。为了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这些突出问题,制定《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集中力量起草和审议出台。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九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结合聊城实际,重点对推动“四减四增”,加强政府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燃煤和其他污染防治、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业及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烟花爆竹污染防治、移动污染源联合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三、关于法规的立法构想和立法理念
(一)在立法构想上,立足生态聊城建设,立足推进“四减四增”,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如将“四减四增”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写入条例第四条,规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应当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按照“四减四增”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
(二)在立法理念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既注重大的制度设计,又注重细节管理。如条例中既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等大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又对运输渣土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禁止利用下水管道排放油烟,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烹炸等小的细节予以规范。二是既有强制性要求,又有倡导性规定。如条例中既对排污标准、总量控制等具体内容做了规定,又对公众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绿色出行等内容进行了倡导性规定。三是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如条例中建设各城区全覆盖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制定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办法、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信息共享制度、组织开展道路移动污染源联合执法等很多规定都是在当前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体规范内容,但同时,条例也对提高本市煤以及煤制品的质量指标要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四、关于法规的主要特点和特色
在条例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在全面推进法治聊城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立法,把符合我市实际的新的发展理念融入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条例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制度创设或者条款内容创新,共涉及条款50余条。
(一)关于加强政府责任
1、建立约谈制度。为了强化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第十三条授予了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约谈的权力,约谈对象包括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第十六条规定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联防联控工作办法,建立并落实大气污染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为了治理机动车超标排放引起的大气污染,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建立违法信息处置平台,由环保和公安交警联动配合执法。为了加强对柴油车、重型货运汽车、渣土车等机动车的大气污染治理,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联合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3、明确部门职责。为防治扬尘污染,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并分项对主要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无明确管理部门且难以管理的事项确定监管部门,比如第五十条对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分别规定了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和公安交警主管部门的职责。为治理焚烧烟尘污染,第六十一条明确了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管部门。
4、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部门执法职能权限,避免违法事项无人管理。
(二)关于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第三条规定了将“企业主体”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第十六条规定了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为了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自行监测,重点单位进行自动监测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三)关于重要创新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了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保证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厂、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以及煤场。已建成的应当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者关停。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划定并公布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对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出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不得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二、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福州市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因为福州市是一个大城市,工业和交通发展较快,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为了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福州市政府出台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进行了规范和管理。该条例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措施、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福州市政府要负起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大气污染的监测和预警,制定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等。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和限值,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通过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福州市的大气污染,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气污染如何鉴定?
大气污染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鉴定:
1. 监测空气质量:通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立,使用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对大气中的颗粒物(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以评估大气污染程度。
2. 气象条件分析:大气污染的扩散和传输受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通过分析气象数据,如风向、风速、温度、湿度等信息,可以判断大气污染的来源和传播途径。
3. 行为模拟和模型预测:利用大气模型,结合污染物的排放源数据和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的扩散和浓度进行模拟和预测。
4. 生物监测:通过观察指示生物的生长状况、群落结构和生物体受损程度,如苔藓植物、地衣、昆虫等,可以初步判断大气污染程度。
5. 大气污染源识别:通过排放源排查和监测,追踪监测点周边的污染源,确定大气污染的具体来源。
综合运用以上方法,可以对大气污染进行鉴定和评估。
四、陕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方案?
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活动。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省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培养环保专业人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环保产业。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大气环境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对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和职业操守,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促进形成全社会保护大气环境的氛围。
五、益阳市大气污染主要原因?
有以下几点:
1. 工业排放:益阳市有多个工业园区和大型工厂,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的废气和有害物质,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2. 交通排放:益阳市车辆数量逐年增加,交通拥堵情况严重。车辆尾气排放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物质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3. 秸秆焚烧:农村地区因为耕作习惯和工具落后,很多农民习惯将秸秆焚烧。秸秆焚烧产生的大量颗粒物和有害气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
4. 燃煤污染:部分居民和企业还使用燃煤锅炉供暖或者工业生产。燃煤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也是导致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
5. 天气条件:益阳市地处内陆,气象条件相对封闭,冬季大气稳定层高度低,污染物容易积累,导致雾霾等重污染事件。
要改善益阳市的大气污染问题,需要在各个方面采取措施。这包括加强工业企业的环境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广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措施。同时,还需要加强大气监测和预警,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能力。
六、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制定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因为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大气污染已成为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问题,为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山东省制定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标准,各行业和企业需要严格控制和限制污染物的排放,以保护环境和民众的健康。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内容延伸:除了制定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还采取了很多其他的措施来应对大气污染问题,比如加强大气污染监测、推广清洁能源、加强企业污染治理等等。这些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山东省的环境质量和保障公众健康。
七、大气污染物监测频次要求?
根据《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原则上,每省份评估排污单位数量不少于10%,抽测废气和废水排污单位数量各不少于100家,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和陕西8个省在此基础上增加抽测涉VOCs排放排污单位不少于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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