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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长期延误,应如何处理?

2022-05-03 22:07:02大气治理1

不知你是代表哪一方。监理?业主?承包商?各自利益不同,处理要求自然不同。
根据FIDIC的原则(我国的施工合同范本也是参照FIDIC来的),如果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承包商可以索赔。索赔的内容包括:EOT(延长工期),延期部分的直接费用增加,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管理费),延期阶段的应得利润,延期部分的物价上涨,延期部分的保险费,保函手续费,融资成本等。
如果延期阶段项目已暂停施工超过90天,承包商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进行项目清算。清算内容如下:已完工作的应得款项,未完工作估价并要求业主支付,为本项目采购的专用设备材料的剩余价值赔偿,本项目未摊销完的临时设施及间接费(比如进出场费,临时建筑费用等),损失的应得利润。
国内的具体规定参见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内容。主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在不违反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约定优先。比如合同规定此等情况不能索赔,虽然明显不合理,但也是有效,损失就由承包商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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