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对pm2.5控制有哪些相关规定
2012年12月5日,我国发布了第一个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中关于pm2.5及其前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控制的相关规定和 主要措施包括: 1、统筹区域环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明确区域污染控制类型,划分重点控制区;严格控制高耗能、 高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淘汰火电、钢铁、建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扩大髙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改善煤炭质量,推进煤炭洁净高效利用。 2、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 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工业锅炉、工业炉窑和石化等行业的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 3、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移动源排放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快新车排放标准实施进程,加强车辆环保管理,加速淘汰黄标车,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等 4、加强扬尘控制,深化而源污染管理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等。 5、创新区域管理机制,提升联防联控管理能力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机制、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等;完善财税补贴激励政策,深入推进价格与金融贸易政策,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污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制度,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建立统一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机动车排污监控以及污染排放统计与环境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天#猫美国进口普 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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