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排放控制是指? 什么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一、毒物排放控制是指?
指排毒系统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向大气排放之前控制其浓度或排放量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各类技术措施。
常用的生产性毒物控制措施如下:
(一)密闭一通风排毒系统
该系统由密闭罩、通风管、净化装置和通风机构成。采用该系统必须注意以下2点。
1.整个系统必须注意安全、防火、防爆问题;
2.正确地选择气体的净化和回收利用方法,防止二次污染,防止环境污染。
(二)局部排气罩
就地密闭,就地排出,就地净化,是通风防毒工程的一个重要的技术准则。排气罩就是实施毒源控制,防止毒物扩散的具体技术装置。局部排气罩按其构造分为3种类型。
1.密闭罩
2.开口罩
3.通风橱
(三)排出气体的净化
工业的无害化排放,是通风防毒工程必须遵守的重要准则。根据输送介质特性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有害气体净化方法
二、什么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的控制所做出的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的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
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应当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方案》的要求。
船舶发动机发生重大改装影响氮氧化物排放水平的,应当采取措施达到与改装前同等的排放水平并申请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
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对锅炉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规定进行。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测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的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锅炉烟囱测试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2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5.2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执行GB5468或GB/T16157规定,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各类燃烧设备的基准氧含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表6基准含氧量锅炉类型基准氧含量(氧)/
%燃煤锅炉9燃油、燃气锅炉3.5公式1:向左转|向右转
六、余热锅炉如何控制氮氧化物排放?
首先要控制好燃机燃烧效率,控制好余热锅炉烟气含氧量在工艺要求范围内。
七、什么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就是当前我国环保的节能减排中的“减排”的一方面重要措施。
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制度,是直接用法律的形式用这种措施去保护环境。因为它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一项基本制度。
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制度的含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将某一控制区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采取措施将排入这一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简称总量控制)是将某一控制区域(例如行政区、流域、环境功能区等)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采取措施将排入这一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以满足该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
总量控制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污染物的排放总量;②排放污染物的地域;③排放污染物的时间。
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的制度,应该包括:1、环境规划制度;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三同时”制度;4、污染物排污收费制度;5、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制度。
八、污染物排放控制因子tp是什么意思?
生产豆制食品,主要污染因子为SS、COD、BOD5、TP及少量的食品添加剂等,废水具有排放不稳定、可生化性较好、悬浮物含量较高等特点。
首先通过格栅拦截,对污水进行预处理,目的是初步降低无机颗粒物质的含量,提高污水的同一性和可生化性;污水进至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的调节,经调节后的污水泵提进入厌氧池,然后通过缺氧好氧A2/O生物接触氧化法,利用生物膜的作用使有机污染物首先转化为氨氮,同时通过好氧硝化和缺氧反硝化过程既去除有机物又去除了氨氮。生化池配以新型的高密型弹性立体填料,该填料具有负荷高、施工简易、体积小、运行稳定可靠、管理方便、维修更换方便等优点;生化池的出水进入二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二沉淀池具有固液分离效果好、投资省、对冲击负荷和温度变化适应能力强、施工简易等特点
九、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十、船舶破碎控制手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仅适用于客船。1974年SOLAS公约第II-1章第20条,适用于1980年5月25日及以后建造的客船。
第二阶段:适用于部分干货船。1974年SOLAS公约1989年修正案(MSC.13(57)决议通过),第II-1章新增第23-1条干货船破损控制,适用于1992年2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干货船。
第三阶段:适用于所有新船。1974年SOLAS公约2006年修正案(MSC.216(82)决议通过)对II-1章A、B、B-1部分进行了改写,将对客船和货船的破损控制要求合并为新的19条破损控制资料,适用于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所有船舶。
对破损控制图和破损控制手册的要求:为了指导高级船员,船上应有永久性固定显示的控制图,该图清晰地标明各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室限界,限界上的开口及其关闭装置和控制位置,以及扶正由于浸水产生的横倾的装置。此外,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包含上述资料的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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