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中城市实行节能减排,在交通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一、我国大中城市实行节能减排,在交通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交通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气应对候变化行动方案》,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做好城市试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从今年开始,交通部重点在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等4个城市,组织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在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港区等4个港区,组织开展低碳港口试点。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切实发挥专项行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研究建立节能减排量第三方审核制度,推进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
六、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试点;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支持力度;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
七、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软科学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发布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在内的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启动节能低碳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
八、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培训,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大力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验与成效,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即,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一千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继续积极参与UNFCCC和IMO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谈判,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
二、1.8的硫是高硫煤吗?
不是高硫煤,1.51—2.0%的是中硫煤, 3.0%以上的是高硫煤。
高硫煤是指含硫量大于3%的煤,低硫煤指的是含硫量在1%以下的煤。含硫量1~3%的为中硫煤。当然还有很多煤的硫分在0.5%以下,习惯上叫做超低硫分煤。
我国把每公斤含热7000大卡(29306千焦)的定为标准煤,标准煤的硫分是不同的。根据《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主要指标解释》“不具备条件取得燃煤含硫率数据的,暂按1.2%含硫率计算”。
三、我国大中城市实行节能减排,在交通方面可以做哪些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交通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气应对候变化行动方案》,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做好城市试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从今年开始,交通部重点在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等4个城市,组织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在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港区等4个港区,组织开展低碳港口试点。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切实发挥专项行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研究建立节能减排量第三方审核制度,推进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
六、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试点;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支持力度;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
七、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软科学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发布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在内的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启动节能低碳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
八、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培训,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大力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验与成效,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即,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一千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继续积极参与UNFCCC和IMO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谈判,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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